
一、學校簡介
廣州美術學院附屬中等美術學校(以下簡稱廣州美術學院附中)是廣東省教育廳直屬、廣州美術學院主管的公辦中等美術專業學校,創辦于1954年,是新中國成立最早的全國六大美術學院附中之一,在國內外享有較高的知名度。廣州美術學院附中與廣州美術學院共享教育資源,藝術氛圍濃郁。自建校以來,學校培養了一大批國內外知名畫家、美術教育家和美術設計家,大部分畢業生考入廣州美術學院等國內外著名藝術院校,被譽為藝術家的搖籃。
二、課程設置
1.招生專業:繪畫,學制四年。
2.專業課程:素描、色彩、速寫、國畫、書法、設計基礎、造型綜合、文藝理論、下鄉寫生、創作、選修課等課程。文化課程: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體育等課程。
三、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1.招生對象: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無色盲或色弱、年齡不超過18周歲(2005年9月1日后出生)的初中應屆畢業生或初中往屆畢業生。
2.經廣東省教育廳批準,我??梢哉惺崭郯呐_籍和外國籍學生。
3.上海市戶籍學生,請詳細了解當地高中階段升學戶籍遷移政策和高考政策自行選擇是否報考。
4.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報考:
(1)普通中學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在校生(含休學生)。
(2)未撤消留校察看處分、或被學校開除學籍、或勒令退學不滿一年者(從被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至報名截止之日止)。
(3)初中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四、招生人數
2023年我校在全國擬招收國家計劃任務生195名,其中內地戶籍學生180名,港澳臺籍與外國籍學生15名。
五、報名
1.報名日期:2023年3月22日周三上午9:00時至2023年4月16日周日上午9:00時,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辦法:考生須通過“藝術升”手機APP進行報名,繳交考務費250元,自行打印準考證。關于報名、繳費及考試詳細信息,請密切關注我校今后在官網和微信公眾號的公告。
3.考生完成報名并繳費成功,即視為確認參加本次考試,考務費概不退回。
六、考試
1.考試方式:現場考試。
2.考試科目和時間:
3.考試地點:廣州市海珠區昌崗東路257號廣州美術學院附中。4.考生食宿自理,考試用的畫具、畫板、顏料自備,專業考試時不允許使用自帶的椅凳、各種噴液等物品。考試用畫紙由我校提供,尺寸為八開。5.考生應遵守考場紀律,違規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相關規定處理。我校以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將根據專業、文化成績和體檢情況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具體辦法如下:(1)內地戶籍考生按照我校招生考試文化科與專業科總分數排名劃定錄取分數線,公式:文化科分數+專業科分數=總分數(原始分)。(2)港澳臺籍、外國籍考生按照我校招生考試文化科與專業科總分數排名劃定錄取分數線,公式:文化科分數+專業科分數=總分數(原始分)。2.考生在指定時間內在我校網站查詢自己當年的考試成績和錄取分數線。3.預錄學生(招生考試成績上線的考生)按我校通知要求提交身份證、戶籍證明、學生證(往屆生提供初中畢業證)、體檢報告等材料,預繳第一學年學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該流程手續者,將作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處理。我校審核該批材料后對符合錄取條件者發放錄取通知書。1.學費標準為每學年7800元(含港澳臺籍學生)。2.凡被我校錄取的農業戶口(含縣鎮非農)的學生,前三年執行免交學費政策,第四年按原學費標準收取學費。3.外國籍學生按廣州美術學院外國籍留學生學費標準的80%收取學費。5.學生中途退學者,其學費退費按廣東省物價管理部門有關規定辦理。1.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我校將頒發由廣東省教育廳驗證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2.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均可參加廣東省全國普通高考,報考美術專業院?;蚓C合性大學美術專業。1.凡被我校錄取的外省戶籍學生,按廣東省高考政策要求,其戶籍關系須遷移到我校。2.按照公安機關相關文件要求,學生畢業后三個月內須將本人戶口遷出我校。被錄取學生須在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內來我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則作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新生入學后,學校對其德、智、體情況進行全面復查,其中須要進行復試和體檢,不及格者將按規定進行處理。入學后三個月內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舞弊行為、或經我校招生委員會認定未達到我校入學要求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籍;情節惡劣的,我校將移交有關部門查究。3.招生辦公室電話:020-84018319(工作日9:00-11:00,14:00-16:00)4.聯系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昌崗東路257號廣州美術學院附中北樓205招生辦公室2.公交車:廣醫二院站(53路、69路、70路、82路、188路、190路、197路、206路、221路、226路、250路、253路、270路、273路、546路、812路、813路、B9路、大學城專線3路、廣565路、廣夜103路、夜23路、夜29路、夜33路、夜37路、夜44路、夜45路、夜93路)*我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廣州美術學院附屬中等美術學校對本簡章擁有最終解釋權。